小黃發現自己之前特價時失心瘋買太多隱形眼鏡,心想與其在家放到過期,不如放到網路上出售給需要的人,也順便賺一點錢回來,便將隱形眼鏡上架至自己的Instagram帳號及購物平台上,企圖二手賣給其他人,殊不知被律師朋友告知這樣做已經觸法。
究竟是怎麼回事呢?
在網路上販售商品,還會被限制?
只要透過網路賣東西,其實不管是二手還是全新商品,建議都先確認販賣的商品為何、有無特別規範,因為有些商品放到網路販售是會受到特殊限制的。
本案中的驗孕棒和隱形眼鏡都屬於「醫療器材」(註:若無法判定產品是否屬醫療器材,則可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醫療器材屬性管理查詢申請)。
也因此,二者均會受到《藥事法》、《醫療器材管理法》等專門法規的限制。
例如,藥事法第49條規定:「藥商不得買賣來源不明或無藥商許可執照者之藥品或醫療器材。」
你可能會心想,現在網路科技這麼發達,點點滑鼠就可以把不要的商品放到網路上賣、為了物盡其用、避免浪費,人本來就可以自由買賣各種商品,為什麼會有這些販售資格、網路上不得銷售的限制呢?
有很多可能。舉例來說,商品本身是進出口管制品、內容較敏感希望保護兒童、青少年不讓他們直接看到,或是醫療產品的使用攸關人體健康,具有一定風險等,會因商品性質不同而遭到不同法規的限制。
驗孕棒:依檢測系統、分級不同,可能可以透過網路販售
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及第18條規定:製造、販售醫療器材須取得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,否則不可以從事該業務。中央主管機關應視醫療器材使用風險,公告特定醫療器材之種類、品項,限制其販售或供應型態。
依據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,「醫療器材」依功能、用途、使用方法及工作原理,視其應用科分為16大類,並依風險程度,分為以下三個等級:第一等級(低風險)、第二等級(中風險)及第三等級(高風險)。
藥事法第27條規定,販售醫療器材須取得藥商許可執照,並於實體通路販售。如果要在網路販售醫療器材,就必須符合「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」的限制:
於通訊交易通路(編按:包括網路)販售醫療器材者,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(一) 依本法第十三條規定核准登記之醫療器材商。
(二) 依藥事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核准登記之藥局。於通訊交易通路販售之醫療器材,以第一等級及附件所列之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品項為限。
簡單的說,只有經過政府核准登記的「醫療器材商」或「藥局」才可以在網路上販售「第一級」及「部分第二級」的醫療器材,第一等級包括一般醫用口罩、OK繃等;第二等級目前開放體脂計、保險套、衛生棉條、月經量杯(如月亮杯、月事杯)等19項產品,因此民眾生活上或做生意千萬不可不慎,若擅自在網路上販賣這些東西,違反者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本案例子─驗孕棒,無論產品的名稱、形式為何,究竟屬於幾級醫療器材,重點在於它使用的檢測系統及技術為何,有的排卵檢測可能屬於一級醫療器材,若具備資格則可在網路販售、有的則被認定為第二、三級醫療器材而禁止網路販售,因此無法一概而論。
隱形眼鏡:禁止網路販售
隱形眼鏡又分為硬式及軟式,二者在台灣通常被歸類為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醫療器材,依據《藥事法》及相關規定,禁止透過網路販售。即使是無度數的透明隱形眼鏡,亦屬於醫療器材,網路販售同樣違法,所以重點不在於隱眼是否彩色或具有度數,而是它本身就被歸類為二、三類醫療器材而受禁止喔。
若在國外看到台灣沒有販售的隱眼或其他藥物、醫療器材便買回來再販售給他人,還有可能會違反藥事法第84條規定而背上刑責: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,請大家一定要注意!